以我個人來說,舌吻是在調情時候用的親吻法,可以是挑逗,也可以是兩人之間的「角力」;而兩人嘴唇碰觸的接吻方式,才會讓我感覺很甜蜜,而不只是激情。

如果是為了挑起我男人的慾望才去吻他的話,因為我是主動的一方,我通常會跨坐在他身上,一開始是用舌頭去舔他的嘴唇,然後輕輕咬他的唇,之後再重複用舌頭去舔他;進行到了這一個階段,我男人也不可能就這樣隨我玩而沒有反應,不過是我先開始挑逗他的,他通常不會想取回主導權,而是被動的回應我的動作。他會讓我的舌溜進他嘴裡,接下來他會用舌頭跟我的舌交纏互舔,不然就是換他輕咬我。

我們剛開始有親密行為的時候,幾乎都是痞貓採取主動,我只會呆呆的任他擺佈;他只需要給我一個狂野的舌吻,沒多久我就暈頭轉向,三兩下就被他擺平。被他「帶壞」以後,我也開始學會如何挑逗他,雖然他想要誘惑我還是易如反掌,但是現在我也辦得到!我也會主動採取攻勢去誘惑他,而且百分之百成功!

我肯定痞貓是非常心甘情願的處在被動地位,讓我花力氣去挑逗他。我想,說不定他還沾沾自喜「教」我教得這麼好,這樣他可省力了。

這種會用上舌頭互舔跟牙齒輕咬的接吻方式,說是激情我非常認同,但覺得跟「甜蜜」這個形容詞相差了十萬八千里,真的就是為了調情而已。

如果是看著男友就忍不住好想要親他的時候,就只會用嘴唇碰觸的方式去親他,不管是輕輕碰一下的吻,或用力啵下去,親出聲音的吻,或連續輕啄的吻,都只是彼此嘴唇碰觸而已,不會用上舌頭或牙齒。

所以,我在激情當時會喜歡舌吻,平常相處會比較喜歡單純的親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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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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